最近到了夫妻过户提交期,有客户咨询“我和爱人名下都各有一辆北京小汽车,想和爱人互换名下的京牌可以吗?该如何办理”下面
车宗馆来为大家解答
首先,要明确夫妻间车辆变更的基本条件。接收方(受让方)本人名下不能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,且与转出方(车辆登记所有人)的婚姻关系存续必须满一年。同时,转出方名下用于变更的车辆在公安交管部门需处于正常登记状态,即车辆要在检验有效期内,未被盗抢,也未进行抵押。
那么根据规定,两人名下都有京牌就不可以办理夫妻变更,但是车是可以办理过户的。如果是想把名下的车过到对方名下可以办理
下面新途小编来说说夫妻变更的办理流程如下:
- 提交申请:每年有两个申报期间可提交申请,分别为 1 月 1 日 - 3 月 8 日、8 月 1 日 - 10 月 8 日,且一个申报期间内只可提交一辆京牌小客车的变更申请。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,进入用户中心,在 “夫妻变更 / 离婚析产转移” 功能区点击 “填报申请”,按系统提示填写车辆信息(车牌号、车架号)、车辆登记所有人信息、配偶信息和婚姻登记信息(结婚登记时间)。也可由申请人(转出方)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。
- 确认意愿:所有填报信息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,进行意愿确认。需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认证,转出方和接收方均通过后,才可提交申请。
- 查询审核结果:每年 1 月 1 日 - 3 月 8 日提交的申请,自当年 4 月 9 日 9:00 起可查询;8 月 1 日 - 10 月 8 日提交的申请,自当年 11 月 9 日 9:00 起可查询。申请人可登录小客车摇号网站,进入用户中心,在 “夫妻变更 / 离婚析产转移” 功能区点击 “申请表” 查询审核结果,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。若审核不通过,每年 1 月 1 日 - 3 月 8 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,当年 4 月 23 日前,每年 8 月 1 日 - 10 月 8 日提交申请且审核不通过的,当年 11 月 23 日前可在网站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,在 “夫妻变更 / 离婚析产转移” 功能区点击 “申请表” 查询审核未通过原因。若填报有误,可在下个申报期点击 “重新申请” 修改信息,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。
- 现场办理变更登记:办理业务时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场,并提交以下证明、凭证:
- 《结婚证》
-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;
-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;
- 机动车行驶证标准照片;
- 需更换号牌的还需提供机动车号牌;
- 审核通过的《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》。
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后,会对车辆进行查验,确保车辆与登记信息一致。随后,收回原行驶证,重新核发登记证书及新行驶证,完成车辆及车牌的变更登记。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。
需要特别提醒的是,在办理前,务必确保车辆不存在任何未处理的交通违法和事故,若车辆存在抵押情况,需先办理解除抵押手续,方可进行后续的变更操作
希望每位车主都能顺利找到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!顺利解决出行难题。如果实在解决不了百度搜索
《车宗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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